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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79353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05-22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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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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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日期: 2024- 05- 22 15: 28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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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应急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5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把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生物医药、电力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工信部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应急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提出要“壮大安全应急产业”。2023年9月22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任务,促进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应急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2021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产业的培育力度,鼓励有条件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装备产业聚集区,实施一批引领性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提升灾害事故防治技术装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

(四)满足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近年来,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多发,广大群众更为关注环境安全和个人自救,对安全应急工作提出新要求,给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对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政策提出新需求。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应用推广带动产业培育,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和优势企业,坚持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加快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安全应急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4500亿元,安全应急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数量达2200家,省级新产品立项100项以上,培育省级安全应急产品试验基地5个、省级安全应急产业基地5个、国家级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含创建单位)3 个以上。到 2027年,全省安全应急产业规模稳步提升,供给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培育形成一批专业性强、知名度高的安全应急企业和品牌。

第二部分 重点领域。明确安全防护类、监测预警类、应急救援处置类、安全应急服务类4个重点领域,列举了4大领域内需要重点发展的产品或方向。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提出了6大任务18条内容。

(一)完善研发创新体系。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根据需求设立安全应急领域“揭榜挂帅”项目,鼓励开展安全应急领域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推动科研平台体系建设,打造由高水平实验室、高等院校、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组成的科研平台体系。推动科研成果转化,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二)加快产业提质升级。引导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成为综合型企业集团,装备、医化类企业面向安全应急场景应用培育新增长点和竞争优势,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赋能转型,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与安全应急产业深度融合,推广“工业互联网 + 安全生产”模式应用。 推动品牌化发展,着力打造“杭州数字安防”“江山消防”“舟山海上救援”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品牌,积极培育安全应急产业“浙江出口名牌”和“品质浙货”出口领军企业。深耕安全应急产业细分领域,动态跟进市场需求变化,促进产品专业化系列化发展。

(三)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安全应急产业特色集群,重点发展数字安防、消防救援装备、应急救援器具、医疗物资救护产品、应急保障产品等产业特色集群,建设一批安全应急产业基地,从中择优培育成为国家级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安全应急产业展示交流平台,组织企业、产业基地参加各类国内外展会展览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开展安全应急产业创新应用大赛,积极开展产业链对接交流活动。

(四)增强产业能力储备。建设安全应急产业平台,引导企业发布供需对接清单,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备份,提升产业链整体安全水平。建立安全应急优质产品库,确定一批先进、可靠、具有推广应用前景的安全应急产品,推荐列入浙江省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及相关物资采购目录。建立安全应急产业专家库,在政府、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中筛选一批有较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的专家,为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培育扩大服务消费。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建立安全应急产品试验基地,推动装备产品实战化。完善安全应急装备配备,推动安全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工程、救援队伍建设同步配套,探索开展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配置试点工作,逐步形成配置标准。健全安全应急产品储备体系,逐步形成全社会储备格局。引导社会提升安全应急能力,开展全民公共安全和风险意识宣传教育,发布安全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鼓励采取工会采购等方式推广安全应急产品。

(六)加强产业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扶持,支持安全应急领域产业链协同创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和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安全应急产业基地所在地政府出台专项配套支持政策,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安全应急产业开发专项信贷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安全应急产业提供专项担保。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经信厅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定期沟通、会商,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监测体系。省经信厅、省统计局共同牵头建立安全应急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开展产业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产业发展情况。三是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引进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服务机构,完善产业发展服务生态圈,加大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宣传力度,以应用场景促产业发展,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营造浓厚产业发展氛围。

第五部分 实施期限。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实施意见》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解读。

解读人:单超;联系方式:0571-8705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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