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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4-08-05 16: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8月2日上午,省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谋深谋实进一步贯彻落实举措。省政协副主席,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学群主持学习会并作交流发言。王广兵、倪学军、杨强民等作交流发言。

尹学群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决定》,深刻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改什么、为谁改、怎么改等重大问题,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发出总动员、作出总部署,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必要之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在中国式现代化大背景下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以改革的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认识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牵引,财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改革大局中谋划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刻认识财税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基础性、牵引性地位,以财税改革率先突破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深刻认识我省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以“走前列、作示范”的高标准高要求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争当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探路者、实干家。

尹学群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系统思维,更好统筹政府和市场、当前和长远、资金和资产资源、公平和效率、发展和安全,从预算管理、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三方面全面部署了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要完整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时代特征、工作重点和实践要求,谋深谋细谋实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举措,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为全国创造更多浙江经验。

尹学群强调,要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和省委要求,深入研究、全力突破,在财税体制改革上勇立潮头、永立潮头。要对标“浙江向何处先行、浙江要如何先行、浙江以什么先行”,找准财税体制改革的“位”和“责”,以理念变革带动财税领域的系统改革和制度重塑,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当好深化改革理念的排头兵、用好改革方法的排头兵、谋划推进改革的排头兵。要对标“再突破、再提升、再上台阶”的战略目标,既要强弱项、补短板,锚定当前财政运行过程中最突出问题,聚焦亟需攻坚克难的关键领域,大胆闯、大胆试,争取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又要扬优势、锻长板,聚焦优势领域总结经验、放大优势,争取取得新的大幅度提升;要对标“着力推动更充分、更先进、更全面、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的要求,加快完善更加强大、更高绩效、更加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体系,推动完善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加快完善更加均衡、更加协调、更具激励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加快完善更高水平、更加安全、更加有效的财政风险防控体系,促进财政高质量发展,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展现财政改革的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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