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支持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试点任务两周年评估
二、预算金额:12万元
三、项目概括:2022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实施方案》,明确嵊泗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的总体思路、2025年目标以及重点任务,并明确各省级相关部门支持嵊泗发展政策举措。为加快推进各项任务举措,确保目标如期完成,省发改委拟组织开展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两周年评估工作,对各省级相关部门支持政策举措落实情况以及取得成效,嵊泗县各项任务推进和目标进度情况等进行评估,总结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短板,并提出破解堵点难点加快推进嵊泗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的对策建议。
四、服务质量及要求: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熟悉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参与过省级共同富裕相关课题规划;二是服务响应高效,执行能力强,项目组成员需配备专业人员6人以上,其中负责人需要有副高或以上职称,其余人员中至少有3名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三是专业能力强,项目组成员专业需要包括经济学、社会学、文化、生态等专业。
时间要求:2024年10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成果要求:完成嵊泗县实地调研,按要求高质量撰写评估报告,梳理重点举措清单推进情况表。
保密要求:第三方严禁在评估报告公布前向外泄露相关内容。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琪璇 0571-87052867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采购响应文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业绩证明材料、参与项目人员名单等。
七、评选方式:本项目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询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经委内评审确定后发布结果公告。
监督部门电话:0571-87056213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行政中心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