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最新文件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2 14: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处

浙民事〔2024〕9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参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并根据《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3年9月份开始,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经各婚姻登记机关网上申报、市级民政部门初审、网上材料审核并组织实地评估验收等程序,于2023年12月底完成了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的评估验收。经研究,现将评估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全部符合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其中5A级47家,4A级15家。确定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等24家单位、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等3家单位分别为第二批5A级婚姻登记机关和4A级婚姻登记机关(具体名单见附件)。2022年8月公布的第一批23家5A级、16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复核验收,其中滨江区、萧山区、柯城区、莲都区民政局调整为5A级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地要适应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新形势新要求,再接再厉,比学赶超,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为打造婚姻登记优质服务省域范例、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批5A级、4A级婚姻登记机关名单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22

浙民事〔2024〕9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参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并根据《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3年9月份开始,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经各婚姻登记机关网上申报、市级民政部门初审、网上材料审核并组织实地评估验收等程序,于2023年12月底完成了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的评估验收。经研究,现将评估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全部符合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其中5A级47家,4A级15家。确定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等24家单位、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等3家单位分别为第二批5A级婚姻登记机关和4A级婚姻登记机关(具体名单见附件)。2022年8月公布的第一批23家5A级、16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复核验收,其中滨江区、萧山区、柯城区、莲都区民政局调整为5A级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地要适应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新形势新要求,再接再厉,比学赶超,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为打造婚姻登记优质服务省域范例、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批5A级、4A级婚姻登记机关名单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1月16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