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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2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www.zjsafety.gov.cn)下载。

一、概述

(一)工作机构情况

建立由局领导牵头,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的领导分管、专门的处室负责、具体的同志落实。

(二)有关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程序,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把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对政府公开信息等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予以公开。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409条,其中行政许可结果公布2040条,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发布、通知、公告等信息2369条。

(二)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手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2009年,本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通报了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公布了2008年度我省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和发生两次以上(含)死亡事故责任企业名单,旨在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增强企业社会责任。

2.以专项活动促进信息公开。以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各类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表演、图板展览、政策法规咨询、应急演练等活动,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常识。配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利用明查暗访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单位(个人),曝光违法行为。

3.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信息。在《浙江日报》、《浙江工人日报》开辟了“安全发展专刊”和“周末专刊”栏目,定期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我省的贯彻落实情况;在浙江卫视黄金时段,制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每周向全省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发送安全短信,做到警钟长鸣。

4.利用刊物和资料汇编公开信息。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印制成宣传画册、读本、标语、图版、光盘等宣传资料,向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和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员发放。全年印发了安全生产导刊12期。

5.设立公共查阅室公开信息。本局根据需要设立了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场所,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本局虽然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还有待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健全,相关制度和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大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二是加大推行网上行政许可办理,规范行政许可在线办理流程;三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201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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